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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牢记使命 依法履职

来源:中国宣城网 编辑: JH651 更新时间: 2018-01-02 09:59:34

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审议《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加强公共财政审查监督、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四个特色之城”建设情况专题询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我们沿着时间的轨迹回望,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宣城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全年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案2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人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9项、发出审议意见书15份、调研视察13次……一份份沉甸甸的工作记录,激荡着市人大常委会奋发有为、砥砺前行的铿锵足音,彰显着市人大常委会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铭记着市人大常委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坚持党的领导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法者,治之端也。”今年是宣城市享有立法权的第二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从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到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始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提出的“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和“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的新思想、新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广泛汇聚众智民意,确保地方立法准确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

从实际出发,回应人民呼声。随着城市化发展和市区人口的增加,我市水资源短缺、水资源利用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人民的呼声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市委、市政府制定青弋江灌区引水入城工程规划,青弋江灌区这个安徽省长江以南唯一的大型灌区,将担负起宣城市区居民供水和生态补水的重要职责。通过立法规范管理、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依法加强灌区水利工程和水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在法规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在法规草案审议阶段认真调研、多次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和论证会,确保立法质量。《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时代同行,彰显宣城特色。宣纸传统制作技艺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虽曾繁盛一时,如今却面临着危机和挑战,如制作环节的“失传危机”、销售环节的“劣币淘汰良币”现象等等。为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产业,保护好这张亮丽的“宣城名片”,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制定《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由于涉及地理标志产品、商标、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关系复杂,立法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常委会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力求加强对宣纸制作技艺的保护和传承,依法推动宣纸的创新和发展。《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目前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备案审查“一府两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9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6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服务发展大局 发挥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作用

宣城奋力崛起、加快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受命于新时代关键历史时期,肩负重任、履职尽责、扎实工作,认真落实市四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235”工作总体布局,积极主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发挥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作用。

开展“四个特色之城”建设情况专题询问。9月25日的市人大常委会上举行了“四个特色之城”建设情况专题询问活动,委员们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就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展开了询问。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在专题询问之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业峰提出的“组织有力、谋划细致、调研深入、选题精准”的要求,围绕“充满活力的现代产业之城”、“要素汇聚的综合枢纽之城”、“有品有味的文化生态之城”、“共建共享的平安幸福之城”成立4个调研组,深入县市区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地调研,召开10次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80余条。常委会上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的《关于“四个特色之城”建设情况的报告》,而后开展询问。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开展“四个特色之城”建设情况专题询问,既是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依法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更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有力促进。

全程跟踪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重视实体经济发展、突出工业强市,力促三产协调发展。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严格全口径预算审查,对市本级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大预算体系全面审查。加强对财政同级审计工作监督,督促政府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今年常委会对14个政府组成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测评满意的部门8个、基本满意6个。针对少数屡审屡犯的问题,督促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杜绝“体外循环”,为人民看好“钱袋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关注民生。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民声、调研民情、重视信访、关注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一年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低保工作情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情况,对城乡规划法和宗教事务条例开展了执法调研,视察了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等,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监督支持司法改革,推进公正司法。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专题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力促“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强化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关注公益诉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不断完善监督格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统一。

依法行使决定权。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对《宣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0年)》、2017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阳德路道路工程双桥棚改项目等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9项重大事项、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弘扬宪法精神、严格任免程序。“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2017年,100多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被任命人员纷纷表示:“向宪法宣誓是庄重的承诺,将时时提醒和激励我们牢记使命、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制定《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和《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办法》,坚持干部任前充分审查和法律考试、任后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被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提升履职能力 充分体现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代表满意”成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关键词。今年是市四届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加大建议督办力度,激励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决定》《宣城市省人大代表联系市人大代表方案》《宣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方案》《2017年度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关于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和安排参加有关活动的规定》,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设立代表工作站、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将人大代表信息通过公示栏和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述职活动,并接受选民评议。

创新代表履职方式。今年8月,为破解我市发展瓶颈,常委会组织驻宣省人大代表开展“宣城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专题调研,恰逢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借势发力、邀请与会省直部门就地参加宣城专题协调会,有效地推动了制约我市发展相关问题的解决,此做法为全省首创,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常委会创新方式,积极为人大代表搭建各种履职平台,并提供服务保障,近5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60多名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参与党政领导接访活动、参加工作评议等等……2017年参加学习、交流、考察,会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各种活动的人大代表人数创下了近年之最,一系列闭会期间的活动,大大增强了代表的履职能力。

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2件、建议102件。为增强督办实效,常委会创新督办模式,采用“重点交办、主任领办、追踪查办、全面督办”。专门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适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选取10件事关发展大局和民生问题的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增强引领示范作用。启用代表信息平台,将代表建议目录在人大网站进行公开,代表建议及答复情况在办理单位网站公开,做到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即时追踪。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承办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人代会报告。问题解决率超过90%,代表满意率大大提高。

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提升人大机关服务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定维护核心、坚定服务大局、坚定践行宗旨,着力打造政治上讲忠诚、思想上知敬畏、行动上守规矩的坚强集体,全面提振依法履职的精气神,积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着力强化思想武装。强化政治意识、发扬“红船精神”,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把讲政治全方位地贯穿到人大工作始终。今年以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13次,常委会领导赴基层宣讲22次、专题调研7次,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讲座5次、人大机关干部讲坛9次、专题研讨4次,不断强化人大理论研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在省市各类媒体发表新闻宣传信息稿件1000余篇。

完善监督制度体系。改革和创新思路、探索完善人大监督体系的新措施,建立市政府组成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强化法制、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4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制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专题询问办法”、“工作评议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进一步加强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调研视察工作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公民旁听常委会等各项制度,主动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人大各项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来审视和定位,做到决策上顺应大局、工作上围绕大局、思想上配合大局、行动上保证大局,围绕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积极投身我市经济社会主战场,主动对接苏浙沪,学习借鉴省内外人大工作先进经验,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帮扶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及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深谋善议、攻坚克难、团结奋进、助推发展。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人民交出的是一份忠诚担当、浓墨重彩的答卷。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新时代需要新气象、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努力增强“八项本领”,策马扬鞭再奋蹄,为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聚力打造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宣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键词: 常委会 使命 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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