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泾县公安局依法对非法在在中国境内居留的越南籍女士“黄某炮”(女,31岁,中文译名)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日,泾县公安局昌桥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黄某炮”非法在泾县昌桥乡汪店村居留。经查,2017年9月中旬,泾县昌桥乡汪店村居民甘某某在越南与“黄某炮”相识,后俩人确定了恋爱关系。“黄某炮”于2017年12月28日经云南省河口口岸从越南进入中国境内,签证期满后,“黄某炮”仍然在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达55天。经调查,“黄某炮”对其超过签证期限在华非法居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黄某炮”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泾县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上述处罚。警方提醒:外国人在签证或者居留证件有效期满后需继续在中国停留或者居留,须于期满前申请延期,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王响宁)
宣城生活网介绍 广告服务 保护隐私权 免责条款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宣城生活网导航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宣城生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08-2020 life.xuanwww.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举报邮箱:4352 27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