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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通报二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给予处分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 JH651 更新时间: 2018-03-21 11:06:56

一、广德县杨滩镇竹溪村党总支书记卢祥月、原村委会主任李先军违规改变民政救灾资金用途问题。

2013年11月,竹溪村党总支书记卢祥月和时任村委会主任李先军,违规改变镇政府下拨的抗旱救灾资金用途,将其中的3500元用于支付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人员劳务费。2017年12月15日,卢祥月、李先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绩溪县上庄镇上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景密违规为他人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6年,胡景密在明知上庄村胡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情况下,仍帮助其用他人的名义申报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元。2017年12月18日,胡景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宣城市纪委监委)

关键词: 宣城 典型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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