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的暴力刑事案件。
10月6日晚,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人酒后在泾县某KTV与同样醉酒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发生口角,后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离开KTV并指使犯罪嫌疑人汪某电话邀集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郑某等五人到KTV门口。当日晚11时许,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七人持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将准备离开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等人围住,双方随即发生争吵并进一步演变为持械打斗,最终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泾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向泾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八人,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为逞强斗狠,在公共场所聚众持械斗殴,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为依法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泾县检察院依法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统计,大量刑事犯罪均为酒后发生,在酒精的刺激下,简单的争执也会引发激烈冲突,一旦处置不当,极易造成严重后果。检察官提醒大家,如果遇到他人酒后滋事,切不可与人争执,要及时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合法保护自身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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