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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有力措施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编辑: JH651 更新时间: 2017-12-15 16:05:02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保障住房民生的积极作用,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12月14日,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商品房贷款合作协议》,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按规定价格明码销售。

    《通知》要求开发企业认真落实公积金贷款政策,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商,将严肃处理、从重处罚。

关键词: 开发企业 有力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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