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财政部18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支持保险机构更加安全高效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提出要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0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虽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风险不容忽视。
《指导意见》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投资,在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同时,明确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地方政府也不得向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在规范投资融资平台公司行为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保险机构充分评估地方财政可承受力,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要依规推进财政及举债信息公开,保障保险机构知情权。
关键词: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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